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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院”经营模式带动乡村旅游业发展

近年来,乡村旅游日益红火,由农民经营的“农家院”如雨后春笋蓬勃崛起。特别是在蓟县这样有山有水风景好的地方,走进村庄,到处可见挂着“农家院”招牌的旅游农舍。“农家院”的兴盛为城里市民提供了休闲游玩的好去处,也为农民增添了创收致富的途径。乡村旅游成为农村颇具潜力和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

尽管不少乡村的“农家院”一家挨着一家,表面看起来也都经营的不错,但是细一打探却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问题。总的来说主要表现为各家各户大多分散经营,缺乏联动,且各使招法,相互竞争;吃住等设施条件则一家一个样儿,没有统一标准,服务水平也是参差不齐。这种状况让市民游客在选择入住哪家“农家院”时,盲目不知所措,多数只能靠朋友推介,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去碰运气。

“农家院”这种各自为战的经营模式,既影响乡村旅游树立良好形象,又降低了吸引游客的回头率,最终抑制了乡村旅游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提升。可以说,眼下“农家院”的散乱经营状态必须进行整顿,否则难以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有的区县在扶持“农家院”发展中也尝试推出星级评定、人员培训等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但还不够。要想将“农家院”这一朝阳产业做大做强,必须在创建和提高品牌知名度上大做文章,只有形成若干个叫得响的“农家院”知名品牌,让城里市民路人皆知,才能确保乡村旅游“农家院”魅力无穷,持久生存下去。

从现实情况看,打造“农家院”品牌,单靠一家一户难以形成优势。可以参考本市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验,各个大小不等的“农家院”组织起来,抱团合作,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创出令人信服的共同品牌形象,开辟乡村旅游的新天地。换句话说,享有旅游资源的有关乡镇和村要根据本地实际,成立“农家院”协会或合作社,以此为引领,放大“农家院”的集聚力和影响力。

通过“农家院”协会或合作社这一组织形式,制定并实行统一品牌、统一形象、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推广营销的经营模式,打造吃、住、游、购等系列旅游产品,为游客提供更加规范、标准的旅游接待服务。在这方面,外埠农村已有一些成功案例,如山东沂南的“好客红嫂人家”、北京平谷的“牵牛花连锁乡驿”等已成为当地家喻户晓的“农家院”旅游品牌。天津的“农家院”经营者们不妨学习借鉴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