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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家违建“农家乐”藏身深圳水库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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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盟海农庄竟涉嫌违章建设17家污染水源的“农家乐”。而这只是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人地冲突的一个缩影。在宝安区、大鹏新区,不少饮用水源保护区还面临着与高尔夫球场、渣土受纳场争地的局面。
市人大常委会自今年3月起专项监督《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昨日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四次主任会议报告了监督实施情况。据报告,我市共划定27个饮用水源保护区,约590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30%。其中,深圳水库是深圳人最主要的“大水缸”,该水库所在的东深供水工程供应了近50%的深圳用水。据市公安局介绍,就在深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盟海农场涉嫌违章建设17家污染水源的“农家乐”,其中最大的一处占地面积达4000平方米,并且仍在扩建中。非法“农家乐”活动往往还伴随着非法养殖,这对保护区土壤、水质的破坏性更大。据介绍,2011-2013年全市的3次“雨季行动”中,执法人员共清理非法“农家乐”39家,清理生猪28000头,累计清理暴露垃圾2700余吨。
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还面临其他形式的人地冲突。比如,大鹏新区辖区内枫木浪水源保护区内约有400亩高尔夫草地,没有配备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又如,部分市政工程挤占水源区用地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少道路桥梁、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选址于水源保护区内,存在一定的隐患。目前,全市规划建设的12个余泥渣土受纳场,其中就有3个位于水源保护区内。
如何把深圳人的“水缸”有效保护起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提出的策略是堵疏并重。一方面,建议市人大要求各执法部门增强执法的主动性,在保护区内多巡查、多检查,同时尽快建立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决不能出现执法的“真空”地带。另一方面,要给予水源保护区内居民合理的生态补偿。建议市人大要求市政府研究制定相关生态补偿政策,同时对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绿色产业政策进行探索,通过经济杠杆调动保护区内居民参与水源保护的积极性。此外,建议市人大启动对《条例》的修订,解决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执法机制不科学”、“违法成本不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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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蓟县农家院网 作者:蓟县农家院网 整理日期:2014-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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